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9号)精神和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重庆市202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注建发〔2020〕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8月7日9:00~8月17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级别 | 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 |
一 级 | 10月17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设计 |
13:30-15:30(2.0小时)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16:00-18:00(2.0小时)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10月18日 | 8:00-11:30(3.5小时)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
13:30-17:30(4.0小时) | 建筑结构 | ||
10月24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10月25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
二 级 | 10月17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3:30-16:30(3.0小时)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10月18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场设置
重庆市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过渡办法
根据国务院2019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为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确保新《建筑师条例》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顺利实施,2020年起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方案,即: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视为“新考生”,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视为“老考生”,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老考生”,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考后资格复核时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详见附件1。
香港、澳门居民和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注册建筑师条例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考。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原则及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一)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虚假承诺处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资格审核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照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大数据核查报考人员的身份、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或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现工作地、居住地须在重庆市区域内,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
(一)注册信息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报名服务平台中的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待核验完成后进行报名操作。
在线核验需要一定时间(原则上24小时内),请报考人员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考生,可在注册完成或补充学历学位信息的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二)信息填报并签署承诺
在线核验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等报考信息。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个人信息,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如因信息提供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考试资讯影响考试成绩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信息确认
1.身份、学历和学位信息通过核验的报考人员,可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完成信息确认。
2.身份、学历和学位信息“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先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确认符合”,完成报名信息确认。
3.上传补充材料说明: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考生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2)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3)取得军校学历的,考生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在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资格认定,对有效期内全部应试科目合格的考生,在包括考后资格复核在内的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8月7日9:00至8月19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有关提示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和档案管理费。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63元、作图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15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作图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首次报考人员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元/人,续考人员不再缴纳。
注意:
1.缴费程序按系统中“网上支付说明”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2.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首次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续考人员“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续考人员注意查收。
3.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及考试
报考人员请于10月10日-10月16日登录网上考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在考试当天(10月17日-18日,10月24日-25日),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成绩查询、资格复核及证书办理
(一)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
(二)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三)考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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